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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分公司】合作模式

2016-12-14 10:20:51

- 甲方的权益与义务 -

1.甲方负责分公司的设立,乙方提供必要文件,配合办理设立手续,分公司设立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

2.在分公司设立后,甲方将有关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,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

3.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,乙方在分公司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需要甲方协助时,甲方应予协助

4.甲方可向分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集团资源服务(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系统,管理软件,设计图册,材料图册,施工工艺图册,质检手册,案例手册等)

- 乙方的权益与义务 -

1、乙方享有使用甲方已建立的品牌及平台资源

2、乙方经营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BAP软件管理系统

- 分公司管理 -

1
行政管理
1.1 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垂直领导,有关人事、财务管理、市场营销、工程管理由总公司条线监督管理;
1.2 总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,实行项目报备和审批制度,有计划的实施各类经营项目,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;
1.3 分公司按照总公司统一管理章程管理;在不违背总公司管理原则下,可做变更或增加管理制度,但需提前征得总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报备总公司。
2
业务管理
2.1 所有项目机会需及时向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备案,避免不同分子公司因同一项目产生不必要纠纷,如发生纠纷,市场营销中心有权认定项目由最先报备人员继续跟进;
2.2 所有自营项目,各分子公司销售人员需在备案同时,录入BAP系统销售机会中,以备查阅;公司分配的项目机会,销售机会由市场部在分配的同时录入系统,系统录入操作记录将作为判别项目自营与否的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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